GB 2712-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
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豆制品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大豆蛋白粉。
2 术语和定义
2.1 豆制品
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,经加工制成的食品,包括发酵豆制品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。
3 技术要求
3.1 原料要求
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。
3.2 感官要求
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 1 感官要求
项 目 | 指 标 | 检验方法 |
色泽 |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| 液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中,固 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,在自然光 下观察色泽和状态。闻其气味,用温开水漱 口,品其滋味 |
滋味、气味 |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,无异味 | |
状态 |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,无霉变,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 来异物 |
3.3 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 2 理化指标
项 目 | 指 标 | 检验方法 |
脲酶试验 | 阴性 | GB/T 5009.183 |
·仅适用于豆浆。 |
3.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
3.4.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。
3.4.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。
3.5 微生物限量
3.5.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的规定。
3.5.2 即食豆制品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 3 微生物限量
项 目 | 采样方案*及限量 | 检验方法 | |||
n | C | m | M | ||
大肠菌群/(CFU/g或CFU/mL) | 5 | 2 | 10² | 10³ | GB 4789.3 平板计数法 |
·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.1执行。 |
3.6 食品添加剂
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。